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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東涌新入伙屋苑打擊裝修黑工 拘5男包括2僱主
2026-07-22 来源:香港文匯網

入境處人員在東涌一個新入伙屋苑拘捕一名進行裝修工作的黑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入境處調查人員早前發現有裝修公司透過網上社交平台以相對低廉的價錢作招徠,提供一站式裝修工程服務。他們涉嫌聘請非法勞工來港到東涌一個新入伙的大型屋苑進行裝修工作,以降低服務成本並從中牟利。人員經調查後,於昨日及今日(21日及22日)展開代號為「促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期間搜查117個目標單位,拘捕3名懷疑男黑工和2名涉嫌聘用黑工的男僱主。

被捕的3名懷疑黑工,32至42歲;涉嫌聘用有關黑工被捕的2名僱主,均為56歲。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行動中,入境處同時安排宣傳車及派員到屋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勞工。

入境處人員在東涌一個新入伙屋苑拘捕一名進行裝修工作的黑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重申,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另外,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入境處人員於東涌一個新入伙屋苑內派發「切勿聘用非法員工」的宣傳單張。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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