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針對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活動,今日(30日)在青衣區派員喬裝乘客採取「放蛇」行動,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以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李勝輝表示,兩名被捕司機分別47及78歲,已獲准保釋候查。至於兩輛涉案車輛正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李勝輝提醒市民,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則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的車輛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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