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今日(15日)上午派出人員喬裝乘客,在區內進行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動。期間在將軍澳及觀塘區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並以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名拘捕兩名男司機。
被捕的兩名司機分別47歲及54歲,現正被扣留調查,涉案的兩輛私家車亦已被拖走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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