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当前位置:新闻 > 香港 > 正文
法律系女生參與2019年灣仔暴動 案件重審被定罪候判
2026-06-10 来源:香港文匯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8月31日灣仔區暴動,法律系女學生湯嘉欣被控參與暴動,2021年受審後罪脫。律政司其後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就暴動罪上訴得直,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區域法院法官李俊文今日(9日)裁定涉案女生暴動罪成,指她被截停前的行走路線、當時身穿黑衣黑褲、及攜有防毒面罩等物品,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是壓倒性,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知情地選擇成為暴動一份子。女被告須還押至7月15日候判。

案發時21歲的被告湯嘉欣,原被控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菲林明道和天樂里的交界處之間的軒尼詩道範圍,及天樂里一帶參與暴動;及同日管有鐳射筆。律政司針對無罪裁決提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於 2024年6月開庭審理,其後就暴動罪的無罪裁決判律政司得直,但駁回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的上訴。

法官李俊文指,根據被告移動路線及身上裝備,不可能是和平「示威者」或是途徑的路人,即使被告沒有跟隨手持鐵通的「示威者」撤退,亦難以構成控方案情的疑點。李官認為,全面考慮所有環境證據後,其疊加效應是壓倒性,唯一合理的推論便是被告在暴動發生時,蓄意藉身穿黑衣黑褲、黑色圍巾及攜有防毒面罩、手持行山杖和雨傘,在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參與暴動的一份子,藉出現在現場,以「鼓勵」方式參與暴動,裁定被告暴動罪成。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讯社(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