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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阿Mo索僱員補償 視像作供稱仍需治療 法庭6個月內頒判詞
2026-05-04 来源:香港文匯網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男團MIRROR於2022年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舞蹈員李啟言「阿Mo」遭墮下的巨型屏幕擊中受傷。李其後入稟向前僱主「舞館有限公司」申索僱員補償,法庭早前在前僱主缺席聆訊下裁定李勝訴。案件今日(4日)在區域法院就補償金額事宜展開審訊,法官羅麗萍得知原計劃作供的李父於上月離世,故採納其證人供詞的內容。李則以視像作供,稱事前平均每月工資約6.3萬元,又指現時仍需接受治療。羅官聽取申請方陳詞後宣布將在6個月內頒下判詞。

目前仍需接受治療的李啟言,今日在母親協助下以視像形式作供。羅官指,「舞館」方仍然缺席是日審訊,惟舞館方曾指派一名女士將法庭傳遞的文件歸還予申請方的法律代表,認為舞館方明顯知道是次審訊,故下令在舞館方的缺席下展開審訊。

李啟言。資料圖片

申請方引述李啟言證人供詞指,事故前透過現金、支票或銀行自動轉帳收取薪金,銀行戶口的平均收入約6.3萬元。羅官關注李啟言所申報的收入以外,有否其他現金收入。李表示有,「我基本上儲埋幾日就會入返銀行」,但忘記在存入銀行前花了當中多少。

羅官指勞工處曾為李判傷,該評估證明書的病假到2025年6月18日,但截至現在李的日常生活仍要受照顧,李確認「係,無錯」。羅官關注,李在2025年6月18日至今仍需在醫院接受治療,李回應「到而家都係」。羅官在李啟言作供後鼓勵道「我見你而家一路接受治療,情況有改善,你要繼續積極努力」。

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提及,李啟言2022年7月28日案發時為「舞館」的僱員,時年27歲,任職舞蹈員,當天在受僱工作期間受傷,案發前的每月平均收入約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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