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消委會今日(14日)公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提到近3年以來平均每年接獲逾1500宗涉及食肆的投訴,屬全部投訴類別最多。其中一宗個案,有客人在中菜廳花費198元,購買有5款燒味的「粵式燒味拼盤」,但上菜時發現其中三款燒味與圖片不符,餐牌圖片顯示的乳豬、燒鵝及燻蹄,變成青瓜、牛展及鴨胸肉,僅得白切雞和海蜇與圖片相符。客人不滿向職員作出投訴,職員表示餐牌列明「圖片僅供參考」,客人認為貨不對辦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認為即使圖片只是參考,但實物不應存在明顯差異,經介入中菜廳全數退款。
消委會表示,食物圖片是消費者點餐時的重要參考,尤其是拼盤或其他以不同食物組合而成的菜式,不應以「圖片僅供參考」作為「擋箭牌」,應該務求餐牌圖片盡量與實際一致,甚至可以列明菜式所包含的食物。若部份食材因售罄而需要更換,食肆應主動告知消費者,避免出現期望落差。
另外,有投訴人經網上平台預約享用298元下午茶套餐,投訴人兩度向餐廳查詢,職員均表示只需在平台預約、毋須事先付款。但投訴人結賬時,始被告知要預繳費用才獲優惠,餐廳解釋是新入職職員不清楚優惠安排,投訴人最終需要付款427元,較優惠價貴約100元;消委會經介入後,餐廳退回差額。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計劃享用食肆提供的優惠時,不論是網上推廣或實體優惠券,應先細閱優惠條款,特別留意享用優惠的條件,例如是否需要預先網上訂座、預繳款項、優惠有效期;食肆亦有責任應列明使用條款。
此外,消委會呼籲業界提升資訊準確性和透明度,包括菜式描述、收費及入座安排等,並確保員工了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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