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高等法院原訟庭於今日(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共三項涉及國家安全有關的罪行,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作出裁決,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定罪,特區政府對法庭裁決表示歡迎。
法庭的定罪裁決清楚說明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必然難逃法網,無論如何狡辯,事實和證據在法庭面前俱不攻自破,法庭的審判必會揭露所有真相。事實上,早前在法庭的公開審訊中,庭上證據已清楚顯示案情的嚴重性,從控方列出海量的文字、影像證據及證人供詞,都可以將黎智英參與策劃、組織、發動一系列的暴亂惡行的主導角色,明顯向社會展示出來。
黎智英及其團夥多年來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散播假消息、假新聞,為反對派提供抹黑中央、唱衰特區政府的平台,以虛假、片面的報道誤導市民,荼毒青年,更加煽動仇恨,宣揚和美化暴力,為反中亂港份子提供資金,支持他們所謂的「港獨勢力」,引發了2019年的港版顏色革命及黑暴,令全港市民受到無盡苦難和傷痛。
更加無恥的是,黎智英充當了美西方代理人,乞求外部勢力制裁特區及國家,出賣國家利益,配合美西方肆無忌憚插手香港事務,在香港製造亂局,令經濟停頓、嚴重損害社會發展。法庭在裁決的理由中,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懷有怨憤及憎恨,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黎智英已經構思美國可以用什麼手段制衡中國,當2019年示威演變成抗爭運動,黎智英及蘋果日報走在抗爭運動最前線,案中大量的文件、證據支持了控方證人的證供,證明了是誠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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