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濮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银保代理人佣金;未按规定进行个人代理人执业登记被警告并罚款19.2万元。同时,赵高伟(时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虚列银保代理人佣金,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孙博(时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内勤员工)因未按规定进行个人代理人执业登记,被警告并罚款0.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濮金罚决字〔2025〕9号
信贷资金管控不到位,违规回流至借款人;个人消费类贷款流入不合规领域。
罚款50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2
齐俊宽(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人民路支行营业室客户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10号
个人消费类贷款流入不合规领域
警告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3
李明军(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濮阳油田基地支行客户部副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11号
信贷资金管控不到位、违规回流至借款人
警告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4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濮金罚决字〔2025〕12号
虚列银保代理人佣金;未按规定进行个人代理人执业登记
警告并罚款19.2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5
赵高伟(时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13号
虚列银保代理人佣金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6
孙博(时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内勤员工)
濮金罚决字〔2025〕14号
未按规定进行个人代理人执业登记
警告并罚款0.2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7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
濮金罚决字〔2025〕15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个人代理人超出所属机构授权范围展业
警告并罚款17.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8
刘保国(时任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濮金罚决字〔2025〕16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个人代理人超出所属机构授权范围展业
警告并罚款2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9
肖佳乐(时任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濮金罚决字〔2025〕17号
个人代理人超出所属机构授权范围展业
警告并罚款0.5万元
濮阳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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