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工信微報”公眾號消息,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雷達的使用需求,提升環境感知、防災減災、觀測探測技術能力,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雷達無線電管理規定(試行)》(工信部無〔2025〕22號,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是我國首個關於雷達無線電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將有力推動我國雷達產業高質量發展。 《規定》一是結合我國雷達使用實際、技術發展和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囊括了100GHz以下頻段7大類19種雷達,基本實現了對我國現有主要類型雷達的全覆蓋。二是明確了各類雷達的頻率使用範圍及無線電技術指標,為規范雷達設備的研製、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依據。三是優化雷達無線電管理協調程序,簡化審批流程,切實減輕用戶負擔。四是對雷達干擾協調、電磁環境保護、在用台站檢查以及設備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規范雷達無線電管理,保障電磁空間安全。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加強統籌協調,紮實推動《規定》落地見效,充分激發國內雷達產業活力,保障雷達規範高效使用,助力新型工業化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