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今日(23日)表示,為持續打擊非法售賣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昨日(22日)進行代號名為「雷石」的執法行動,在秀茂坪截獲一名男子和檢獲共400件另類吸煙產品。
控煙酒辦早前接獲有人派發吸煙產品傳單的投訴,經調查後,於昨日採取行動,截獲一名39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並檢獲共400件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正繼續跟進事件,並會在證據充分時向涉案男子提出檢控。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禁止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6個月。由今年4月30日起,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及草本煙,可被處定額罰款3,000元。如管有多於指定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衞生署提醒市民,透過任何途徑(包括互聯網)推廣和售賣另類吸煙產品均須負上刑責。此外,在網上購買另類吸煙產品亦可能涉及進口該等產品而觸犯法例。
衞生署同時忠告市民,另類吸煙產品會令人上癮,絕非有效的戒煙工具。電子煙亦可增加患上癌症、呼吸系統疾病及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吸煙人士為個人及他人健康着想,應盡快戒煙。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或瀏覽www.livetobaccofree.hk,以獲取有關戒煙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