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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の中古住宅販売に関する詳細な規則が導入されています。機密ポリシーとスムーズな移行により、市場に合理的な移行スペースが提供されます。
2026-10-26 出典: 中讯社

10月24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江苏首个关于“828新政”的实施意见。

《意见》以新老划断为原则: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须达到单体封顶,预售资金实行全额、全过程监管;优先引导现房销售,定金原则上不超过总价3%;按揭贷款须待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

配套允许土地款分期缴纳、两年内免息缴清,建立主办银行制,并对在途项目设置过渡期,允许符合原政策条件的在途项目向银行申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形成“封顶预售——资金监管——现房优先”的制度闭环。

此次新政一方面有利于将购房款支付节点与工程实物进度强制绑定,从制度上压缩了“烂尾风险”向购房者传导的链条,有助于修复当前市场最稀缺的信任要素;另一方面,现房销售优先与“好房子”建设导向衔接,倒逼房企在规划、施工、交付环节形成完整闭环,长期看将为苏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土地款两年内免息缴清、在途项目过渡期安排等设计,为房企留出了现金流腾挪空间,降低了模式切换对短期供应的扰动。(中指研究院苏州分院高级分析师金珂)

 

责任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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