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5日公布,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馬興瑞涉嫌受賄案,已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最高檢此前依法以涉嫌受賄罪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宜昌市檢察院辦理。
檢方指控,馬興瑞利用擔任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黨組書記、總經理,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副書記、省長,以及中央政治局委員等職務便利,或其職權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表示,審查起訴期間已告知馬興瑞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被告人並聽取辯護人意見。通報未披露具體受賄金額或開庭日期。馬興瑞早年長期在航天系統任職,2013年轉赴廣東,2015年兼任深圳市委書記,2017年任廣東省長,其後曾任新疆黨委書記。他亦曾任中共第18屆、19屆中央委員,並於2026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