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冰芬
7月14日,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港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由兩位副會長王振民教授和韓大元教授講解香港國安法律的立法原意、法治原則、人權保障機制、實踐成果等。筆者有幸受邀親赴現場,在聆聽過程中深受啟發。
國安立法從不是誰的「專利」
王振民教授從普通法國家的國安立法歷程切入,指出一個易被輿論遮蔽的事實:美國、英國等在國家安全領域的立法從未停步,管轄範圍持續擴大,限制性法案頻頻出台。相比之下,我國內地和香港的國安法治建設,走的是循序漸進、注重防禦的道路。
這提醒我們,完善國安法律體系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常態,絕非香港特區的「特殊操作」。國安制度建設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尤其當前全球政經環境複雜動盪,這根「弦」一旦鬆懈,便可能落後形勢甚至造成後患。
打破「安全與發展對立」迷思
韓大元教授剖析了西方「絕對安全」思維的內在弊病,點破了部分國家在國安議題上的「雙重標準」。更關鍵的是,釐清了一個根本性問題:安全與發展,到底是對立的還是可以協調並進的?
宣講會給出的答案很明確——「發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中央將「統籌發展和安全」確立為戰略性的核心原則,這意味着香港社會需樹立一種新的平衡觀:在發展中守護安全,以安全為發展護航,二者不可偏廢。那種認為「社會安定了就可以放下安全議題、全力拚經濟」的想法,恰恰是需要糾正的天真、片面認識。
對本港國安法治應有制度自信
比起西方國家,香港特區維護國安的法律有一個鮮明特點——溫和且克制。條文設置限於最低限度的防禦性規範,最大程度保留了香港的自由開放優勢。香港國安法實施6年多來,社會秩序恢復,遊客訪港潮、營商環境等全面回暖,執法和司法實踐嚴格遵循普通法傳統,程序公義並未因維護國安而有所減損。
這說明,「維護國安必然壓縮人權自由」的論斷,至少在香港的實踐中站不住腳。香港以「一國兩制」為框架,走出了一條安全、自由、發展三者協調的新路,這本身就是值得被珍視的制度公共產品。而要讓這條路走得穩,就必須牢固樹立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體制,這是特區有效管治、統籌安全與發展的重要基石。
保持憂患意識 履行憲制責任
聽完宣講,筆者最深的感受是:國安法治建設絕非「畢其功於一役」的工程。未來,我們既要持續關注傳統和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法律制度完善,也要在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的全過程守住國安底線。支持特區落實行政主導體制,推進國安法律立法、修法等工作,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對香港未來而言,這是一種務實的承擔。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總主任)
責任編輯: 何雪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