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
《通知》明确,探访关爱的对象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并根据安全风险程度确定探访频次,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确有需要的,可进一步提高探访频次。要充实探访关爱力量,各地要指导和支持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银龄行动”志愿者、基层老年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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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要丰富探访关爱方式和内容,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状态,帮助困难老年人解决居家安全隐患、对接相关养老服务机构等服务。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日常探访关爱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协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待遇,协助做好慢病管理、健康监测和心理疏导,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等。